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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科技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2-04 23:52:47

一、学校概况
湖南科技大学座落在人杰地灵、风景秀丽的湘江之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实行中央与湖南省共建、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高素质科技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老师教育基地和应用科学技术研究基地。
学校设有19个学院,72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采矿工程等8个省级重点学科,勘查技术与工程等7个国家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等12个省级重点专业。有4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一支以正副教授为骨干的雄厚师资队伍。2007年5月,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成人教育依托于学校的师资和教学资源,稳步发展本、专科高等学历教育。从2008年起,开设5个全日制专本自考专业,在湖南科技大学雨湖校区内上课、住宿,计划招生600人,热烈欢迎有志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选择湖南科技大学自考助学班!
二、全日制自考专业设置
招生专业
高升专/高升本/专升本 高升专/高升本/专升本
矿山机电    ★
旅游管理    ★
英语(外贸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
模具制造    ★
注:带★号为套读成教专本科专业。
三、在校待遇和毕业待遇
1、学生入学后经我校授课老师辅导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被正式录取,获得专科学籍。通过湖南省考试院注册获得自考本科学籍,成为我校成教专科、自考本科套读在籍学生。
2、学生在湖南科技大学雨湖校区学生宿舍住宿,实施全日制的国家普招生管理模式,毕业时提供就业推荐表,积极为学生推荐工作。
3、各门课程考试及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者,颁发湖南省自考委和湖南科技大学共同署印的本科毕业证书。文凭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全国通用。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各种资格证书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5、学生本科毕业后可考国家公务员,也可继续考研深造。
三、 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报专科、高升本者,需有高中或相应学历;报考专升本者,需交验专科(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复印件须经单位盖章)。
四、考试日期、地点及科目
1.考试日期: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为每年10月中旬。
2.考试地点:以本人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及地区一览表》。
4.学习形式:
1) 函授教学班:自学为主、面授为辅,每学期集中面授20天左右。
2) 业余教学班:自学为主、面授为辅,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教学。
五、录取办法
1.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向考生寄发预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
2.湖南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日期(以湖南省考试院公布的日期为准)到我院交纳预录费 ,外省区考生与当地函授站联系,否则不予录取。
3.对交纳预录费的考生,经录取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成人高考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有关招生录取信息可上网查询。